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投资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周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
项目详情
铜规公示〔****〕***号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城·B区地下机动车库及门卫、水泵房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调整说明
该项目位于义安区翠湖一路以北,项目用地面积为******.**㎡。调整方案经***自然**和规划局审查通过,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地库于****年*月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年**月办理了规划验收(该阶段不核发核实证),核实面积应为规划许可面积,本次调整方案按规划验收面积即许可面积计入规划指标;
*#地库、门卫、水泵房为未批先建建筑,现已查处结束,因原方案中按预测面积计入规划指标且未附单体图,本次调整方案调整为实测面积:门卫由**.**㎡调整为**.**㎡、水泵房由**.**㎡调整为**.**㎡,并明确单体图纸以完善规划手续;
*#-**#地库已办理规划许可,尚未核实,原方案已按技术报告实测面积计入规划指标,但因原规划许可中未明确车位个数,本次调整方案中按现状明确车位个数以完善规划核实手续。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其余未述及指标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文化园置业有限公司
三、设计单位:**山***设计有限公司
四、附图
*、区位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地下车库区位图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自然**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tl.gov.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过登录自然**和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查看规划公布牌或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
联系人:王婉 电子邮箱:***********
公示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