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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医药港110千伏出线至昌岗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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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生态环境局关于医药港***千伏出线至昌岗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穗环管影〔****〕**号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医药港***千伏出线至昌岗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医药港***千伏出线至昌岗线路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位于******、***。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一)在***kV医药港变电站内扩建*个***kV电缆出线间隔;(二)**医药港~**湾双回***kV电缆线路,线路起于***kV医药港变电站,止于***kV**湾变电站,电缆线路长约*×*.**km;***海线跳通至瑞江大宝昌线单回***kV电缆线路,形成宝岗~**湾单回***kV电缆线路,线路起于**宝岗#*变~
  **湾#*变电缆#*接头(即现状宝昌线#*接头),止于**宝岗#*变~**湾#*变电缆#*接头(即现状昌海线#*接头),**电缆线路长约*.**km(该段电缆线路利用拆除后的abc段电缆线路重新拖入**电缆沟进行敷设);(三)拆除宝昌线(现状宝昌线#*号接头~***kV昌岗站段)单回电缆线路约*.**km,保留现状宝昌线#*号接头至工业大道段电缆沟土建部分。
  《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可能避免在**:**~**:**和**:**~**:**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个***%”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划定施工线路,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降低工程施工对线路沿线植被的影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三)输电线路两侧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政府(地址:******小北路***号金和大厦*楼*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也可向**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西路***号,电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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