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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水支流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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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怀沅环评〔****〕**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辰投砂石有限公司
沅水支流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辰投砂石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沅水支流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万元,对****管河道沅水一级支流舒溪进行河道清淤(疏浚),提高河流行洪能力,实施地点为筲箕湾镇野柘村G**高速桥下至思通溪村竹界山的溪流河段。项目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环保投资***万元,清淤总长度为**.*公里,河道疏浚总面积**.**公顷,总疏浚方量为***.**万立方米,其中砂石量**.**万立方米、砾石量**.**万立方米、不可利用量(淤泥)**.**万立方米。项目施工年限为*年,分二期实施,一期为野柘村G**高速桥下至舒溪坪村后溪,清淤长度为**.*公里,河道疏浚总面积**.**公顷;二期为舒溪坪村木杜坪至思通溪村竹界山,清淤长度为**.*公里,河道疏浚总面积**.**公顷。*个施工期各设*个临时施工营地和*个临时淤泥堆场,其中一期设在三角坪村舒溪左岸肖岩头,二期设在蒋家村舒溪左岸红泥湾,施工营地占地面积***平方米,淤泥堆场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不设置砂砾石堆场,办公用房租用附近民房。****年**月*日,我局对《***舒溪等 ** 条*管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怀沅环评〔****〕*号),因舒溪综合整治项目拟实施地点发生变动,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环评法》的规定,对《沅水支流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单独重新报批。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并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设计,减少开挖和占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涉水作业应避开水生生物产卵、繁殖和育幼等时段;施工结束后,对淤泥临时堆场及临时营地占地应进行植被恢复,对治理后的舒溪河道进行本地水生生物增殖投放,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功能。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设施工现场,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尽量减少使用时间和频次;在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并禁止夜间(晚**:**至次日凌晨*:**)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并采取洒水抑尘、淤泥堆放场加盖防尘网、车辆密闭运输及低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物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淤时应采用逐段围堰封闭施工方式,清淤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整治河流内;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淤泥临时堆场应设置截、排水沟,堆场废水经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危险废物鉴定属Ⅰ类一般固体废物,与废水池沉渣一起用于机耕道和沅辰高速作路基填筑等综合利用;清淤产生的砂、砾石作为粗骨料直接运往配套的砂石加工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
***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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