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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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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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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伦·生态城美伦·生态城(D地块D-*~D-**,DS-*~DS-*)项目位于******曹溪街道**村。该项目于****年*月**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现项目基本完成工程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将建筑部分与原审批不符及公共部分进行公示:
与原审批不符部分
*、原设计在**#、**#楼的地下室非机动车库夹层因净高不足而未建设,系因电力施工阶段,为满足小区配电的供电半径,增设电力管道路径导致。原设计在该夹层的非机动车位调整至部分公共架空区域。调整后非机动车位的个数满足规划要求,详见附图*、附图*;
公共部分
*、底层公共架空层:底层公共架空面积****.*㎡,具体详见附图*;
*、地面公共停车位:公共机动车停车位***个,地上公共非机动车位共***个,具体详见附图*;
*、地下机动车位***个,地下公共停车位**个,地下非机动车位共***个,具体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自然**局办公地点:******莲新南路*号。邮编:******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
附:*、原审批总平面图;
*、地上公共配套示意图;
*、地上非机动车区域示意图;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示意图。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图*原审批总平图.jpg
附图*地上公共配套示意图.pdf
附图*地上非机动车区域示意图.pdf
附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示意图.pdf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