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伦市鹏峪程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绥化市海伦生态环境局关于海伦市鹏峪程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政府大楼主楼二层环境保护局***室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鹏峪程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省******绥北路东新区供热厂****雷炎种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鹏峪程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绥北路东新区供热厂****雷炎种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厂界南侧为空地、北侧为新海西供热公司、东侧为新海西供热公司、西侧为汽车修理店,项目占地面积为***.**m*。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场地进行生产,设有生产车间一个、仓库一座及库房内设置*个*m*的危废暂存间,车间内设置*台吹膜设备、*台制袋机、*台印刷机,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袋**t;建设性质:**,总投资**万元。
(一)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施工期仅涉及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安装设置,不涉及大量的土建工程,施工期影响较小。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污水经*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统一运往城*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
(二)生活污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排入*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扎音河。
(三)生产车间热熔工序、吹膜工序和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根**m高的排气筒(DA***)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活性炭去除效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表A.* 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洒水降尘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无组织限值要求;
(四)噪声源主要来自吹膜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不合格产品及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由*政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废包装、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部;废活性炭、废油墨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
(六)本项目设*间*m*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要求设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要求。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