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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中油柏洲边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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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油柏洲边加油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省*****街道莞龙路**段***号建设单位******油柏洲边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街道莞龙路**段***号,占地面积****㎡,总投资****万元。员工**人,年工作***天,日工作**小时,主要为莞龙路过往车辆提供柴油、汽油零售服务。年销售柴油****吨、汽油****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环境保护措施,喷水、保持湿润、余土及时外运,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装修废气,加强通风;柴油储罐、汽油储罐采用地埋式储罐,储罐安装呼吸阀,汽油油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回收处理后,经埋地油罐通气管排放(通气管高出地面*m,直径约**mm);柴油不设油气处理装置,柴油油气经埋地油罐通气管排放(通气管高出地面*m,直径约**mm)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达到(GB *****-****)排放限值;施工废水,设置废水沉淀池进行沉淀预处理,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施工期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等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装修过程装修废油漆、涂料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已设置*个事故应急池及制定了具体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防范和处理环境事故。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街道**二***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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