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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五羊城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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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穗环管影(增)〔****〕***号
**五羊城电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五羊城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五羊城电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石滩镇沙园路***号六幢自编号C区域。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从事电线、
  电缆的生产,年产电线****吨、电缆****吨。项目员工人数**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天,一班制,每班工作*小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中大环技〔****〕***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执行**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心**净水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的*、*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排放量为*.***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VOCS*.**吨/年,来源于**钰琪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结构减排。
  (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按相关部门规定和意见执行。
  五、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政府(地址:******小北路***号金和大厦*楼*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也可向**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西路***号,电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号)的规定,自****年*月*日起*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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