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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于****年*月**日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通知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人在**个工作日内办理位于***燕子前路**号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更正登记,但当事人逾期未到我局办理。为此,我局依法调整燕子前路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蔡秉航*户门面土地分摊面积并对不动产登记簿相关内容予以更正,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职权予以更正登记。
一、更正原因
****年* 月** 日,蔡秉航(已过世)根据******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取得了位于***燕子前路**号一栋两层商业门面及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至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该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原***糖酒副食品总公司建设。
****年*月**日,因糖酒副食总公司破产改制处置土地房屋资产,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户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平方米商业用房以及房屋所占宗地***.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为***. ***万元。****年**月**日,该*户与原*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用途为商业用地,后续办理了土地登记。
蔡秉航的门面与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户的门面共处同一宗地。但由于原*糖酒副食品总公司清算组在破产改制拍卖处置土地房屋资产以及后续土地登记时将蔡秉航门面遗漏,导致该宗地***.**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全部登记在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户名下,而蔡秉航的门面无可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现蔡秉航的继承人蔡庆林向我局申请更正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户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依法为其办理其所继承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二、更正内容
对该不动产***.**平方米土地由原*户分摊土地予以更正调整,按照现*户权利人各房屋建筑面积所占份额按比例重新计算土地分摊面积(见附件*),并在此基础上处理好土地出让金问题,即由蔡秉航继承人补缴其应承担的土地出让金部分*****.**元,该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即为需退还给朱红、朱文娟、曹**、包晨亮、范睿、章锡琴*户多承担的土地出让金部分(见附件*)。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示:http://zygh.czs.gov.cn
*.现场公示:项目所在地
四、公告意见的反馈方式
*.通过网上实名留言栏留言:http://zygh.czs.gov.cn(注:请留联系方式);
*.信件可寄往“***自然**和规划局”,地址:***青年大道*号***自然**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燕子前路朱红等七户门面土地分摊面积并办理更正登记事项公示意见”字样。
五、咨询电话
****-*******(***自然**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附件:(本文图片未经授权,禁止修改使用。)
*.朱红、包晨亮等*人门面土地分摊明细表(调整前);朱红、包晨亮等*人门面土地分摊明细表(调整后)
*.朱红、包晨亮等*人门面应退金额分摊明细表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