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天水市建筑与社区类海绵化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分享到: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天水市建筑与社区类海绵化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水务局关于***建筑与社区类海绵化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天*水发〔****〕***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与社区类海绵化改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查的请示》(天*建函〔****〕**号)收悉。****年*月**日***水务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筑与社区类海绵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范围秦州区西十里分区和师院分区范围为北至藉**路,南至**山脚处,**师院路、西至平峪沟;麦积**分区项目范围**颖川**路,西至石佛路,北至兴陇路,南至羲皇大道,具体位置见方案中坐标所示。建设内容十四个社区和一个公园中人行道及广场、车行道、绿化带海绵化改造,配套建设蓄水池提升雨水利用率,部分社区内排水体制改为分流制排水体制。
该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工程总占地**.**hm*,土石方挖填总量**.**万m*,其中开挖量*.**万m*,回填量*.**万m*,借方*.**万m*,弃方*.**万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项目计划于****年*月开工,****年**月底完工,总工期*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方案编制深度。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二)基本同意项目选址、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及设计标准。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hm*。
(五)基本同意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六)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调运方案。
(七)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万元。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本项目为*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依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 *号)相关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十)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方案。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务局、秦州区水务局、麦积区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土(石)方调运过程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及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弃渣场选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方案行政审批决定有效期为*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时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
***水务局
****年*月**日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