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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星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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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星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涂装生产线项目”》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涂装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星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知青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
**星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该公司租赁**高新区智造园区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配套建设*条涂装生产线、*条检包流水线及配套其他相应生产设备,并做好安全环保等相关措施。建成后每年可喷涂*.*万套汽车塑料件。
该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项目不产生产生废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线:封闭生产线,负压收集,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先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后,再与密闭负压收集后的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的二级排放限值,由**m高的排气筒(DA***)排放;
*#喷漆线:封闭生产线,负压收集,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先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后,再与密闭负压收集后的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的二级排放限值,由**m高的排气筒(DA***)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设置消音器、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置**m*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纸盒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评价区域地表水淮河**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
*.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及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的二级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表A.*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标准。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处置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地址:**省*********路人民政府院内前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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