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灌南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灌南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箱:***********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
**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船舶修造提升改造项目
**省***堆沟港镇五荡村二组
项目为改建,位于**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堆沟港镇五荡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技改项目对现有年修造**万吨船舶项目进行提升改造,新增*#、*#、*#共*个船台,同时新增船舶维修功能。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厂区内设有*个船台、*个船坞,年造船****重吨产能保持不变,新增年修船**艘的生产能力。
*.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船台初期雨水、船坞初期雨水、船坞船体冲洗废水、船坞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船台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船坞船体冲洗废水、船坞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气浮+砂滤”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各项废水在厂内预处理后,满足***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近期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接管。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砂房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丸尘分离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喷漆房废气(主要为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危废仓库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共同进入“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尾气经**m高排气筒(DA***)排放;数控车间*、数控车间*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m高排气筒(DA***、DA***)排放。船台、船坞、分段场地等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船台、船坞喷漆废气采用移动式有机废气净化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并通过加强废气密闭收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相关标准,其中喷漆房颗粒物参照碳黑尘、染料尘标准。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临近灌河航道一侧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靠近居民区的南厂界和西厂界执行*类标准,北厂界执行*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