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分享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田心湾南侧海域JH22-07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粤环审〔****〕***号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田心湾南侧海域JH**-**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许可证书名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田心湾南侧海域JH**-**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X*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锋维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期****年**月**日 许可有效期自****年**月**日 许可有效期至长期 许可机关**省生态环境厅当前状态 备注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田心湾南侧海域JH**-**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号
***自然**局:
  你单位关于《**省*****田心湾南侧海域JH**-**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JH**-**区块海砂开采位于*****田心湾南侧海域、距离**角*.*km,为《**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年》中的计划海砂开采区之一。据提供的勘测、调查资料,采砂区可采出的海砂原矿矿石量约为****.**万m*,年控制开采量约为***万m*。开采范围用海面积为***.****hm*,可开采年限约为*.*年。采砂作业采用*艘采砂能力为****m*/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配备一定数量的皮带运砂船和辅助船。本项目不包括海砂开采后的运输、处理及利用。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方式等进行开采,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采砂范围和采砂作业强度,不得超量、越界及超强度开采。
  (二)切实采取海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及影响,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三)作业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等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妥善收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抛弃入海。
  (四)严格落实环境监测工作。开采期间对项目所在海域水质等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和海域环境保护需要,及时调整作业方案,避免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及附近国控监测点位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测及其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五)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与区域环境事故应急系统相衔接,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海域环境安全。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损失补偿措施。做好渔业**保护工作。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海砂利用过程中涉及淡化处理环节的污染防治责任。
  三、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监督工作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