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含山县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204-340522-04-01-26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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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批准***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的函》(含住建〔****〕***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裕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林头镇东关社区污水处理厂*座,设计规模****m*/d,配套**d****-d***污水管网**.**公里;**仙踪镇河刘社区污水处理厂*座,设计规模***m*/d,配套**d***-d***污水管网**.*公里;扩建昭关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m*/d,配套**d***-d***污水管网*.**公里;扩建铜闸镇污水处理厂,新增设计规模***m*/d。
三、项目建设地点:林头镇东关社区东关路与通站路交叉口西南角、仙踪镇河刘社区麓兴**侧、昭关镇昭关路和民兵渠**南侧、铜闸镇S***省道西侧。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发改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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