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福建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分享到:
福建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400-633-1888与客服专员联系索取免费体验帐号。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所属地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投资规模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建设周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进展阶段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项目负责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项目详情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
  二、建设地点:******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南环路***号*楼
  三、建设单位:**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省集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位于******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南环路***号*楼,租赁总建筑面积****㎡,研发项目为:凝胶介质*、凝胶介质*、磁性介质、细胞培养、生物样本检测,实验批次为:*批次/天(**批次/年)。员工人数:拟聘用职工**人,不安排食宿。工作制度:每年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
  六、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实验室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氧化还原+混凝+沉淀+臭氧消毒)预处理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其中NH*-N执行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B等级标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进入**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其中NH*-N执行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B等级标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进入**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吨(其中实验室废水≤***.*吨)。
  *、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实验过程时全密闭,实验室形成负压间,通过通风橱抽气,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按***%计。①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气动泵、空压机、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即昼间≤**B,夜间≤**dB,其中临南环路的南侧厂界噪声执行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即昼间≤**B,夜间≤**dB。
  *、项目应按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实验室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废物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环评工作后,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发布了网络公示,对项目建设持何态度等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发布了网络公示,对项目建设征求公众意见。本项目环评信息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