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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峰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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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峰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省***凤岗镇布垅工业三路**号建设单位***峰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绿筠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峰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省***凤岗镇布垅工业三路**号(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 **'**.***";东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YFD**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 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处理措施: 注塑成型、移印工序:经处理后,注塑成型工序有组织部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mg/m*,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的较严值;移印工序有组织部分总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未收集到的总VOCs厂界浓度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的要求;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混料、破碎工序: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由于粉尘产生量比较小,因此该部分粉尘不作处理,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的较严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是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要求:*.* mg/m*。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碎料后全部回用于注塑成型工序;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经收集后经交专业公司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罐、废抹布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处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号初步审查意见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环〔****〕**号)等文件的要。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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