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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人民政府
关于*******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建设
用地征收土地的决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号文),***人民政府决定征收**镇吉溪村集体土地*.***公顷,夏道镇大洲村集体土地*.****公顷,夏道镇龙景社区集体土地*.****公顷。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项目—年产*万吨**锂离子电池用石墨烯负极材料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镇吉溪村,夏道镇大洲村,夏道镇龙景社区。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征收**镇吉溪村集体土地*.***公顷(地类为: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征收夏道镇大洲村集体土地*.****公顷(地类为: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征收夏道镇龙景社区集体土地*.****公顷(地类为:林地*.****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号)及《***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政综〔****〕**号)文件精神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综〔****〕***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安置途径:统一以货币方式安置。
六、征地实施单位:**镇、夏道镇人民政府。
七、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之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于****年**月**日发布,之后的抢建、抢种行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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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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