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所属地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投资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周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以上信息格式为标准模板,因信息源的原因,登录后所显示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提供以上项目的详细内容,敬请谅解。 |
项目详情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 项目名称 ***穰东镇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工程 办理结果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审批时间 ***生态环境局 *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首次申请 邓环审[****]**号 已批复 ****-**-** 监管告知信息 监管部门 告知内容 告知时间 ***发改委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通知》(豫发改环资〔****〕****号)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号)等文件精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满****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满*** 万千瓦时的备案(核准、审批)项目需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意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行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单位和节能审查机关做告知性备案。 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项目名称:***穰东镇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性质:**
计划开工年限:****-**-**
估算总投资:****.**(万元)
计划完工年限:****-**-**
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
法人代表姓名:侯其峰
单位性质:政府机关
温馨提示:
• 1.此项目指备案、环评、审批、报建、规划等阶段的项目公示。招标网通过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各部委等渠道获得。
• 2.本项目信息尚未经过我网人工核实,建议您在跟进该项目前,先进行详细核实。
• 3.即使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该业主可能还有相关采购项目,该项目也可能还有其它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