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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项目中心 > 审批项目 > 关于《浦东新区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B7-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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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B7-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 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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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惠南镇红光村“**村”B*-*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请示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用能规模为:年用电量***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计算)。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 暖通空调:
(*)后续居住用户和公共建筑用户选用的空调设备宜满足相关能效等级标准中*级能效等级要求;
(*)项目机械通风设备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中相关要求(≤*.**瓦/(立方米/小时))。
(*)进一步落实风机设备选型,确保风机选型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中*级能效等级要求。
*. 电气设计:
(*)应确保变压器选型满足《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中*级能效等级要求;
(*)进一步细化、落实照明灯具选型,确保主要房间、场所和配套设备机房等部位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中相关规定。对项目配套的绿地、道路等室外景观照明区域,宜采用可调光的LED光源灯具照明,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后续应进一步落实充电桩建设比例,并对所有配建停车位按照***%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使用条件(包括管线排管、桥架、保护管等线缆通道安装到位,充电设施、计量表箱预留安装位置,配电容量提前预留等),确保充电桩建设情况满足《***充(换)电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沪交发﹝****﹞*号)中相关要求。
*. 电梯:
(*)*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宜配套群控措施;
(*)电梯宜具备当外部召唤或轿厢内一段时间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下一阶段进一步细化电梯选型方案,宜选用带电容回馈装置的新型节能型电梯。
*. 给排水设计:给水泵选型应满足《**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中节能评价值要求。
*. 可再生能源利用:应调整、深化屋顶光伏系统方案设计,落实光伏系统建设方案,确保满足《***能源电力领域碳迖峰实施方案》(沪发改能源〔****〕***号)和《关于推进本***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号)中“住宅、公建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采用的晶硅组件发电效率不低于**%”等要求。
*. 能源计量管理:进一步落实计量器具选型,确保项目计量器具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要求。
*. 绿色建筑:项目后续阶段应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落实绿色建筑各项节能措施。
四、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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