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23破7号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159773133
chanquanjiaoyi
;福建省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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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新乘风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新乘风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成锋、监事周**及有关人员: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根据**众利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乘风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乘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由***人民法院审理。经随机摇号选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闽****破*号决定书,指定**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担任**新乘风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吴进发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规定,管理人履行接管新乘风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你方负有妥善保管和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
截至目前,管理人仍未能联系到法定代表人朱成锋,导致管理人无法对新乘风公司进行全面接管。
现管理人通知你方,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移交新乘风公司的财产、公章、账册、债权债务清册、合同等全部资料,依法配合管理人接管和清算工作(管理人联系方式:******东街**号中福广场****室;联系人:新乘风管理人;联系电话:***********)。如你方仍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务人财产状况不明或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致使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你方相关清算义务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新乘风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