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11破25号河南地皇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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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源汇区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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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地皇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皇科技种业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根据***农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豫**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地皇科技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皇科技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豫**破**号决定书,指定**恒沁破产清算股份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地皇科技公司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办公室(通信地址:******人民路与五一路交叉口昌建*号街商务楼*楼,**恒沁破产清算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联系人:赵宇航,***********;方淑丽,***********)申报债权;按照管理人要求填写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优先债权、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地皇科技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级人民法院主持,定于****年*月**日**时**分在****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地皇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