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
付费方式
|
会员中心
帮助中心
使用帮助
关于我们
联系客服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导航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变更公告
中标公告
采购信息
用户发布
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备案项目
企业
采购业主
招标机构
供应商
企业建站
行业报告
资讯
展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项目动态
商机
|
招标
|
项目
|
资讯
|
用户发布
|
企业
电话:400-699-1888
高级搜索
搜索风云榜
幕墙
设计
蝶阀
电梯
车床
印刷机
灌装设备
病床
手术室
火电
变压器
开关柜
耳标
加药装置
二维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
分享到:
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 标签:
博物馆招标
公园招标
144484578
chanquanjiaoyi
;绵阳市
2023.11.21
2023.12.04
导出
PDF
Word
|
全屏
打印
收藏
|
特约项目查询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免费试用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登录
)
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 标的名称 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 项目编码 DSCQ*****C********* 出租底价 **.**** 万元 价格说明 **.****万元/首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标的分别位于***安州区花荄镇金鸿路东段房屋(原区残联办公用房)出租共有***.**平方,该资产的租赁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但截止目前,租户还未办理资产交接;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原为**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办公用房。出租房产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状态(租赁期为:****年*月*日至本次招租结束并确定承租方的前一日)。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简介
*.
资产
名称
出租面积(㎡)
现状
出租楼层
租赁期限(年)
拟挂牌底价(万元/首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次)
延时报价(秒)
安州区枫叶大道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
***
存在租约(租赁期为:****年*月*日至本次招租结束并确定承租方的前一日)
*层
*
**.****
*.*
*
*.*
***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州区旅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T*P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 ** 住所/注册地址 **省***安州区花荄镇大北街东侧(海珂.花郡)*幢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军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 批准单位名称 ***安州区旅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安州区旅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旅投公司董【****】**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坤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金鸿路东段房屋) **勤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枫叶大道地质公园旁房屋) 评估/询价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 备注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 万元 价格说明 **.****万元/首年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额及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万。并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出租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在承租方未违约、已清缴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滞纳金、维修费、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补偿等)等所有费用及清洁场地交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将前述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在合同租赁期间,出租方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归承租方。
*.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变更授权代表人,需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同意。
*.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
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合法经营,必须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以 国家的法律规定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合同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添置相关设施设备,但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添付的可以拆卸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承租方所有,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自行拆走;对于不可拆卸部分,承租方同意无偿归属于出租方所有且无须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在租赁期间对于因政府征收或征用导致的对承租方装修部分的政策赔偿或/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承租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转租、转借,否则视为承租方重大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作为实际占有使用人,应当对租赁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和修缮维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随时处于安全使用状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若因承租方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疏于维修维护保养,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其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承租房屋是否允许从事承租方拟经营的业态,以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食药监、城管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的经营许可和证照为准,承租方应在入场装修前先行取得从事相应业态的各项经营许可和证照,否则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方应当在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日内按照出租方交付使用时的房屋现状返还房屋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若租期届满承租方未及时交还房屋,经出租方催告(包括电话、短信方式催告)后**日内仍未搬离并交还房屋,出租方有权自行开启门锁,遗留在房屋内的承租方物品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
二、其他事项:
(一)出租用途:
*.花荄镇金鸿路东段房屋:商业+住宅
*.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商业
(二)出租期限:*年,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算,无免租期。
(三)出租递增率:
*.花荄镇金鸿路东段房屋: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
*.地质公园博物馆旁房屋:出租方根据承租方每年经营情况和周边发展情况适当调增租赁费用。
其他年度租金应当在每一年度到期前**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间水、电、气、网络、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出租的标的均还处于使用状态,项目成交后,出租方负责监督原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的清场工作,清场工作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网络、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非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按时交付的,双方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不构成双方违约责任,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已缴纳的首期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须补偿承租方已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
(五)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须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以及双方的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九)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十)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等。
(十二)看房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汇总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文件下载
请点击下载
招标导航
施工准备
土地整理
三通一平
工程施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
桩基工程
预应力工程
防水工程
保温工程
爆破工程
加固除险工程
改造改建工程
回填工程
燃气工程
防腐工程
电气防雷工程
空调采暖工程
地下室
停车场
钢结构
膜结构
给排水
声屏障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绿化
古建筑
喷泉
水幕
雕塑
草坪
亮化工程
照明
灯光
弱电
安防
综合布线
消防工程
门禁
救生
智能建筑
有线电视
数字会议
广播
音响工程
大屏幕
装饰装修
吊顶
粉刷
彩绘
幕墙
外立面
工程服务
审计
监理
勘察
规划
设计
建筑材料
门窗
座椅
地板
混凝土构件
水泥
建筑钢材
木构件
涂料
拦污栅
除尘器
管材
土工材料
土工格栅
土工布
更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