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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红家浜路11号1、2、3号房建筑物及千灯镇致威路西侧土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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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类型:司法拍卖;标的名称:**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号房建筑物及千灯镇致威路西侧土地使用权;标的id:*****;显示编号:*****;标的类型:其他资产;拍卖次数:*;拍品数量:;计量单位:;拍卖机构名称:******人民法院;标的图片:http://imgcdn.gpai.net/upload/courtfile/****-*/******************.jpg;标的视频:http://mv.gpai.net/*EB*B**D****AA***BB****EAEB****D.mp*;标的附件:http://imgcdn.gpai.net/upload/courtfile/****-*/******************.pdf;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结束时间:****年**月**日;起拍价:*******.**元;保留价:;保证金:******.**元;联系人姓名:***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徐先生);联系人电话:***********/***-********;委托机构名称 :;处置机构名称:;成交价:*******.**元;详细地址:千灯镇红家浜路**号*、*、*号房建筑物及***千灯镇致威路西侧相应土地使用权;标的状态:已成交;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号房建筑物及***千灯镇致威路西侧相应土地使用权。标的物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车间,总层数:*,所在层:*、*层。*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仓库,总层数:*,所在层:*层。*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车间,总层数:*,所在层:*层。 土地坐落:***千灯镇致威路西侧,权证号:昆国用(****)第DW***号,不动产单元号:************GB*****F********,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了解相应产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自然**和规划局的复函”、“**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关于**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涉拍卖厂房及土地相关情况的函”的内容)。 *、拍卖标的地块所属单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关闭的化工企业,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自行了解包括土壤污染修复在内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规定,拍卖成交后后续如产生相应评估、修复、整治、清理等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地块现状使用情况存在超红线现象,现状东侧道路、南侧部分硬化场地都不在红线范围内,超红线范围约*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依法按红线退让。 *、拍卖标的目前空置。 *、拍卖标的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水费、电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拍卖标的内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关迁出、注销、变更登记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拍卖标的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务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农业银行****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徐先生 联系地址:********路****号 ******人民法院 ****年*月*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沪****执恢****号】 拍品名称 **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号房建筑物及***千灯镇致威路西侧相应土地使用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使用情况 目前空置 钥匙 无 工商注册信息 截止****年*月**日查询,该标的物内有工商注册信息。 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拍卖标的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水费、电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抵押状况:他项权利人:张*江。 权利限制状况:被******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房屋权属状况:**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号房建筑物。标的物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车间,总层数:*,所在层:*、*层。*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仓库,总层数:*,所在层:*层。*号房建筑物权证号:*********,登记日期:****-**-**,不动产单元号:************GB*****F********,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车间,总层数:*,所在层:*层。 *、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坐落:***千灯镇致威路西侧,权证号:昆国用(****)第DW***号,不动产单元号:************GB*****F********,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起止期限:****-**-**止,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四至情况:**致威路,南至冯家浜,西至牛七浦,北至七浦中路。 *、公共交通:周边主要道路有致威路、善浦东路等,附近公交线路有*****路、*****路等,交通状况一般。 *、公共配套设施:标的物所在区域为工厂区域,周边商业配套设施较欠缺。 *、特别说明: (*)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了解相应产业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自然**和规划局的复函”、“**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关于**省***千灯镇红家浜路**号涉拍卖厂房及土地相关情况的函”的内容)。 (*)拍卖标的地块所属单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关闭的化工企业,竞买人请在竞买前自行了解包括土壤污染修复在内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规定,拍卖成交后后续如产生相应评估、修复、整治、清理等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地块现状使用情况存在超红线现象,现状东侧道路、南侧部分硬化场地都不在红线范围内,超红线范围约*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依法按红线退让。 (*)拍卖标的目前空置。 (*)拍卖标的公用事业费欠费情况:水费、电费暂无欠费。由于时间**,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拍卖标的内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关迁出、注销、变更登记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拍卖标的原权利人为公司,拍卖辅助机构于****年*月**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被执行人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被执行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站查询,纳税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查询到非正常户信息。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发票开具及发票性质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具体事宜由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至税务部门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办理审税手续涉及多个部门,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办理,且买受人可能需要垫付较高税费。在办理审税手续过程中,如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重置成本评估报告的,则因此产生的评估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拍卖标的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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