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102破2号南昌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 标签:
157043125
chanquanjiaoyi
;南昌县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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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何章斌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担任**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包括但不限于**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部分印章、证照。 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部分管理人未接管到的印章、证照自****年*月**日起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鑫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年*月**日之前已形成的法律关系,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