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115破12号关于移交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的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159740272
chanquanjiaoyi
;江苏省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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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秉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移交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的通知书
**秉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曹丹丹、李惠元: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苏****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许宏对**秉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镜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同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天哲律师事务所担任**秉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对**秉镜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特此通知贵方:
*. 请贵方在收到本通知后*日内向管理人移交**秉镜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 如贵方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秉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联 系 人:魏春西 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奥体大街**号**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A栋**楼**天哲律师事务所
附:*. (****)苏****破**号《民事裁定书》
*. (****)苏****破**号《决定书》
附件 裁定书、决定书扫描件.pdf 下载 关于移交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的通知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