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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0202强清21号关于齐齐哈尔市宝瑞豆制品加工厂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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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宝瑞豆制品加工厂清算组 关于*****宝瑞豆制品加工厂 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宝瑞豆制品加工厂(下称宝瑞加工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齐大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宝瑞加工厂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按清算组要求的格式填报债权申报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漏报债权,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宝瑞加工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宝瑞加工厂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未予清偿或者交付财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宝瑞加工厂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主管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在公告之日起**日内主动向清算组说明公司情况,移交公司财产、账册、文件,告知相关人员的下落等配合清算组的工作。如上述相关人员怠于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清算组将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有关权利人可以向你方主张有关权利,要求你方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宝瑞豆制品加工厂清算组 ****年*月**日 附清算组通信地址:***省**********大街**号***齐大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冀海玲律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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