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524破3号河北省柏乡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161053402
chanquanjiaoyi
;柏乡县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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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强盛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公告
(****)冀****破*号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李志忠申请***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省***人民 法院审理。****年*月**日,本院指定**国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向***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地址:***信都区冶金北路***号律师大厦*层**国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胡律师、张律师,电话:***********,***********)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强盛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在***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二四条在月二十三日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