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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0123破10号接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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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康百氏医药有限公司 **康百氏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公告 **康百氏医药有限公司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皖****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康百氏医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进行审理,并于****年*月**日作出(****)皖****破申**号决定书,指***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公告如下: 一、请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尽快联系管理人,协助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将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印章和账簿、合同、文书等一切资料全部移交给管理人,并如实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状况,尽快完成破产清算法律程序。 二、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债务人所有的债权、债 务和财产,不得自行处理和分配,由管理人依法进行接管并处理。 三、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上述人员应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如上述人员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债务人遭受损失或无法进行清算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康百氏医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管理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省********路东怡金融广场B座**层 联系人:洪飞***********、朱海玲*********** 附件 接管公告(康百氏).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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