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白蒲镇锦绣龙湾的部分店铺(三次)出租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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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如皋市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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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白蒲镇锦绣**的部分店铺(三次)出租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 C************ 项目名称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白蒲镇锦绣**的部分店铺(三次)出租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住房保障处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建设、城*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