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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0723破2号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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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省**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湘****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湘****破*号《决定书》,指定***协政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
金建业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出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桃花滩中路荣耀华都售楼部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丁仁贵,电话***********,欧阳文毅,电话***********)。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金建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者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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