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192破6号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标签:
160514650
chanquanjiaoyi
;南昌市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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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省***经开区人民法院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赣****破*号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冠山隆富康配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为**冠山隆富康配送有限公司管理人。
**冠山隆富康配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省***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号时间广场B座*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泽平,***********/余秋霞***********)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另**冠山隆富康配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