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0526强清1号关于终结滑县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标签:
160573134
chanquanjiaoyi
;滑县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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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省**人民法院
公告
(****)豫 **** 强清 *-* 号
**** 年 * 月 ** 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曹晓龙对被申
请人**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
**** 年 * 月 ** 日指定**道宇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
组。**** 年 * 月 ** 日,**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清
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清算组调查并向**松云教育培
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清算
责任后未接管到**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账册及其他重要文件等资料,导致清算组无法进行清算,故
清算组请求本院裁定终结**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松云教育培训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
履行清算职责,但未能接管到该公司财产、账册及其他重要
文件,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依法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应予准许。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后,如有未处理债权或未尽事
宜影响相关权利人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
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据此依照
《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第一款第十一
项之规定,本院于 **** 年 * 月 ** 日裁定终结**松云教育
培训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