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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826破12号关于涟水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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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的通知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与**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审核、规则》)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二)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各类合同书、协议、发货清单、收货确认单、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等原始履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五)承诺书和确认函。
三、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邮寄申报材料。申报地址:**省***清江浦区万达中心写字楼***室**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靓,电话***********、薛从梅,电话***********。
特此通知。
***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高传).doc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高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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