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03破4号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159453308
chanquanjiaoyi
;福州市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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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年*月**日指定**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担任**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八一七中路**号宇洋中央金地*层***室;联系人:张律师、何律师;联系电话:***********、***********)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材料见附件。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人民法院二楼第七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证。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证。
特此通知。
**梦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