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31破1号喀什银瑞林国际大酒店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报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 标签:
158024355
chanquanjiaoyi
;喀什市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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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管理人 **银瑞林国际大酒店元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报告 ****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年*月**日作出(****)新**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新**破*-*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正嘉律师事务所担任**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公示表在公示后,因其他债权人对董令菊、朱永波两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管理人复核确认,予以更正,现更正内容如下: 董令菊申报的债权本金【***】元,确认债权本金为【***】,利息【*】元,确认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朱永波申报的本金为【*****】,确认债权本金为【*****】元,利息【*】元,确认债权性质为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复核结果*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书面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核表所载明的内容。 联系地址:***克孜都维路**号明升国际广场A座**楼,**正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刘律师:***********、成律师:*********** 特此公示 **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示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表 附件 **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报告.pdf 下载 **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更正表.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