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2024)皖1181破20号天长市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分享到:
(2024)皖1181破20号天长市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本院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并决定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地点:******梅山路**号**国际金融中心**层,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时整至**时整)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号下午*点**分在本院以网络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恒立拉丝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该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