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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505弄2号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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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505弄2号104室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 标签:
140502790
chanquanjiaoyi
;上海市
2023.10.19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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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 小时 延时周期:* 分钟/次 加价幅度:*****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号 处置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捷利拍卖有限公司(柳先生) 联系电话:***********/***-********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海路****弄*号***室(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核准日期:****-*-*。土地宗地号:****曹路镇民建村**/**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期限:****-*-**至****-*-**止。 评估价:人民币***.*万元 起拍价:人民币***.**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捷利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带租约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路支行,账户名称:***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 十、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相关数据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捷利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公拍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 柳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路***号*号楼****室 举报监督电话:***-********-*****/*****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 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金海路****弄*号***室(房地产权证号:浦**********;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核准日期:****-*-*。土地宗地号:****曹路镇民建村**/**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期限:****-*-**至****-*-**止。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截止至****年*月**日现场勘察:该拍卖标的有人使用。 *、截止至****年*月**日,店面租赁已出租,承租方物业费已缴纳至****年*月**日,该标的有租赁,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人民币******元/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人民币******元/年;未能查询到公用事业是否存在欠费,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天内办理完成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于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所有权来源:买卖。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七、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四、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五、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柳先生 联系地址:********路***号*号楼****室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沪**执***号】 拍品名称 *******金海路****弄*号***室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陈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截止至****年*月**日现场勘察:该拍卖标的有人使用,有租赁合同。 钥匙 无 户口 截止至****年*月**日查询:无户口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限制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房屋权属状况: *******金海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商场,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年,房屋用途:商业,总层数:*层,房地产权证号:浦**********,核准日期:****-*-*,土地坐落:****金海路****弄,土地宗地号:****曹路镇民建村**/**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四至情况: **区内道路,南至金海路,西至河道,北至河道。 *、特别说明: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维修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特别提示:第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第二,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第三,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标的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可移动物品及设备,设施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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