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11破2号漯河天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漯河天冠购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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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漯河市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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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天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天冠购销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结果公告
(****)天冠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天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天冠购销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对《**天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天冠购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表决期限届满,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事项,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因普通债权组第一次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组织全体普通债权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线上投票和线下投票的方式进行二次表决。截至****年*月**日**时,经汇总统计两次表决情况,普通债权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家,未出席会议表决的普通债权人共*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家,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家,占该组出席会议人数的**.**%。
债权总额为*,***,***,***.**元,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为*,***,***,***.**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本次表决,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仍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本案《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管理人印鉴)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