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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园传统文化广场(一期)地下一层停车场三年租赁权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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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无。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万元,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一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前**天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用途:汽车停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并腾空标的物后无息退还。 *、其他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税费、物业费、停车费、消防、安全、环保、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规费。 *、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停车位的用途、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设备设施损坏损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承租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物业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承租方应当公示停车收费标准,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经营的资产,确保资产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安全无损,不得擅自对现有场所进行拆建改造。承租方要保持租赁场所的原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其上面违章搭建。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自身原因发生经营纠纷或责任事故,有关涉及的消防、安全、环保、治安等一切责任。承租方全权负责处理停车场经营发生的各项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毁丢失、管理人员的伤亡、消防事件等。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的资产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使用。 **、承租方租赁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的资产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在承租的场所内存放违禁物品(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大量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剧毒)。 **、租赁期限届满,以竞价方式取得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因自身开发建设或使用需要收回本租赁场地的,以及该租赁场地如因国家建设、*政规划需要及土地部门收回、执法部门通知拆除等政府行政行为的,出租方提前*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后,承租方需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按实际租期结算租金,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承租方竞得后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未尽事宜详见《停车场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需提供担保承诺书及最大股东证件)。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意向承租方及连带担保人均需提供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开具的征信报告证明)。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年*月**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年*月*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第二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杨女士 周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海事路**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机构 名称 ***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过境公路****号**组团*幢*楼 联系人 周先生 固定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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