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111破2号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8日 | 标签:
156616652
chanquanjiaoyi
;南昌市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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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公告(****)赣 **** 破 * 号本院根据龚敏的申请,于 **** 年 * 月 ** 日裁定受理***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 年 * 月 * 日指定**瀛洪仁律师事务所担任***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余想英为管理人负责人。本案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 年 * 月 *日前,向***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省******抚生路**峰汇 ** 楼;联系方式:陈律师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蓝地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在**省*******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 公告(蓝地公司).pdf 下载 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蓝地公司)-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蓝地公司).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