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2破8号韶关市绿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160426029
chanquanjiaoyi
;武江区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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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绿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潘桂英对***绿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艺劳务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同时指定**天行健律师事务所余硕律师为绿艺劳务公司管理人。绿艺劳务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年*月**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工业西路**号富华苑三层;联系人:余硕,***********)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绿艺劳务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月**日上午*:**在****级人民法院第*法庭以网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 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绿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