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破8号关于武汉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160892590
chanquanjiaoyi
;武昌区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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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鄂 ** 破 *号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林建英申请**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楚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指定***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 年*月 **日前向**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通讯地址:**省******徐东路岳家嘴山河企业大厦**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陶朵),***********(饶壮)】。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级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将于会前 ** 日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华楚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