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02破16号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标签:
160141751
chanquanjiaoyi
;福州市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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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耀隆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耀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对**耀隆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耀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指定**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耀隆商贸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耀隆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根据查询到的联系方式,管理人已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多次联系耀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清算义务人员,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接管公告》。截至公告刊登之日,仍未收到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证照及印章材料。据此,现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如下:
上述证照和印章自****年*月**日起全部作废。在此期日后,任何民事主体使用上述作废证照和印章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耀隆公司及管理人无关,耀隆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民事主体使用耀隆公司相关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法律行为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耀隆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街道富力中心A座***;联系人:陈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下午 **:**-**:**)
附件 ******耀隆商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