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1111破19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159517510
chanquanjiaoyi
;镇江市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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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苏****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汪玲对**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年**月*日作出(****)苏****破**号决定书,指定**诚和律师事务所为**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提前半小时到场签到。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此前债权申报时已经提交过完整授权委托手续的无需重新提交,如变更或增加新的代理人,遗漏授权委托手续的,则需重新提交上述材料)
特此通知
**天润工程加固配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