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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川0727破1号平武县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告和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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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公告和债权申报通知
**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担任***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向***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省***高新区火炬北路**号领航中心七楼 **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丁一、杨绍兰;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本案《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债权申报的《公告》、《***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及其附件,全面完整知晓本次债权申报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资料及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债权人承担。
**省***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点在***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
*.(****)川****破*号《决定书》
***光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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