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811破7号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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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quanjiaoyi
;迎江区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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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 开 人:**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破*号 **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向本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年*月**日,本院作出(****)皖****破申*号民事裁定,受理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年*月**日,本院指***安联律师事务所为**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年*月**日前,直接向**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安联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省******华中西路***号翡翠广场八楼**安联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人:李清(***********)】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印章和账册等资料。 **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 **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本院杨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召开【地址:***宜秀区杨桥镇余墩村*路公交车(界河桥杨桥法庭)站附近】。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公告(律道) ****-**-** **.**(*).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