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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监理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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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7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南安市教育提升工程(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监理补充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教育提升工程(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教育提升工程(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均修改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费额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计取,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号)下浮**% 计取,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均修改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 *.本项目投标人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位,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均修改为: a、工程工程开工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万元的违约金.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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