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5年度玉林市审计局协审服务采购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标签:
18254706
biangeng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3.12.19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12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关于2023-2025年度玉林市审计局协审服务采购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集团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公司以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达的关于****-****年度***审计局协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LZC****-K*-*****-YZLZ)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我集团高度重视,同时将此函转发至采购人处,经与采购人商定并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评标过程中对**远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人员配备方案分和业绩分的质疑,其在官方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不足,质疑其拟投入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的人数和真实性或存在弄虚作假,另外没有水利工程造价师,怎么会有水利业绩。”的答复:
*、经核查,本征集项目由征集人及协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征集文件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符合法规规定程序,未发现本次采购活动评分存在计算错误情形和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
*、评审小组依据征集文件对**远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赋予相应的分值。经核查,未发现**远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人员配备方案分”以及其他分值存在评审小组计算错误的情形。
*、同时,对于贵公司所述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不足的问题,我集团工作人员通过书面发函的形式告知**远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求其针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函并作出说明,提供说明材料协助调查。**远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该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函, 函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未对就其在官方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的问题做出回复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这一情况,我集团已如实反馈给征集人。
二、针对贵公司质疑事项*“评标过程中对**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员配备方案分的质疑,其在官方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不足,质疑其拟投入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的人数和真实性或存在弄虚作假。”的答复:
*、经核查,本征集项目由征集人及协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征集文件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符合法规规定程序,未发现本次采购活动评分存在计算错误情形和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
*、评审小组依据征集文件对**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赋予相应的分值。经核查,未发现**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配备方案分”以及其他分值存在评审小组计算错误的情形。
*、同时,对于贵公司所述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不足的问题,我集团工作人员通过书面发函的形式告知**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其针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函并作出说明,提供说明材料协助调查。**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该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函, 函称其“是具有登记注册在编的水利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公路一级造价工程师,但因水利造价工程师、公路造价工程师人员并不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CEA.PRO)登记注册,所以此管理系统网站不能查询水利和公路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的登记注册情况,且退休人员也不在此管理系统和登记注册”。同时,回函称其单位确实是具有登记注册在编的水利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公路一级造价工程师,且在回函中**双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其单位在编一级水利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未对就其在官方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www.ccea.pro)注册登记人数的问题做出回复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这一情况,我集团已如实反馈给征集人。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年**月**日
附件信息:
关于****-****年度***审计局协审服务采购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