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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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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1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答疑澄清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路段)一标段-和祐医院周边地块配套变更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在本款细化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必须专项用于本合同工程,不得挪用,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工程款共管专用账户,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将转入该共管账户(截止交工验收后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撤销),用款时,承包人须严格按发包人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用款……。 在本款细化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必须专项用于本合同工程,不得挪用,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工程款专用账户,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将转入该专用账户(截止交工验收后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撤销),用款时,承包人须严格按发包人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用款……。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地址:******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路*号嘉邦国金中心*座****室 联系人:余工、曾工 联系人:杨工、廖工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名称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第*次).pdf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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