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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三期清理整治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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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9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入河排污口三期清理整治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编号:GC****(NH)WZ**** 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三期清理整治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 *、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加分要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要同时提供财务证明及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址(https://xwqy.gsxt.gov.cn/)。其中要求提供提供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这一要求不合理,违法违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上,且资产总额 ***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是否是小微企业是根据这一项的规定要求来判定。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不能作为评定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的依据,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关于小微企业库的说明也写明了,小企业库可供公众查询和相关部门参考。官网都说明了只是参考,小微的判定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已明确了判定标准。此项要求提供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不合规,请修改。 答:按最新修改为准。 *、问: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 证)》;(*)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中安全负责人:* 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 证)》,我单位是**省企业,**省目前没有发布有关于 C* 类的安全员证书,只有 C* 和 C* 类安全员证,请问是否可以使用 C* 土建类安全员证书进行本项目投标;请给予明确回复!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款关于专职安全人员培训合格证约定:“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符合该项要求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招标公告*.*.*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万元或以上的*政排水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我单位中标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在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且中标,中标通知书上有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的盖章,投标时能提供我单位的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足以证明该项目为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建议中标通知书上如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盖章可以用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截图及提供查询网址代替。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该中标通知书无法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可提供已在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补充:价格评审中的评分优惠: 符合下列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响应的价格评分优惠: *.根据《**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 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且同时提供财务证明及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址(https://xwqy.gsxt.gov.cn/),财务证明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注:(*)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补充:价格评审中的评分优惠: 符合下列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响应的价格评分优惠: *.根据《**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 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且同时提供财务证明,财务证明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注:(*)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经济标评分标准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加分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号)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的有效小微企业投标人,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加分优惠。享受政策加分后的价格得分不以报价得分**分为限,可以高于**分[举例:如投标单位属于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其报价价格得分为**分,则享受价格加分**×*%=*.**分,最终经济分为**+*.**=**.**分]。(*)增加其投标报价权重分值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且同时提供财务证明及小微企业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目录)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址(https://xwqy.gsxt.gov.cn/),财务证明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分。(*)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号)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的有效小微企业投标人,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加分优惠。享受政策加分后的价格得分不以报价得分**分为限,可以高于**分[举例:如投标单位属于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其报价价格得分为**分,则享受价格加分**×*%=*.**分,最终经济分为**+*.**=**.**分]。(*)增加其投标报价权重分值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且同时提供财务证明,财务证明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均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分。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丹灶镇百畅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丹灶镇 地址:******西南街道**西路**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号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人:阮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入河排污口三期清理整治项目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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