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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泥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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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3年06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遂川县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泥采购更正公告。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仁远采字SC-【****】***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绿色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水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中的: 付款方式:每月**日之前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办理结算,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支付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的**%;待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供方允许需方有*个月的付款缓冲期(不计息),在此期间,供方不能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为由停止供货,否则,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剩余*%在本项目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以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每月**日之前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办理结算,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支付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的**%;待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供方允许需方有*个月的付款缓冲期(不计息),在此期间,供方不能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为由停止供货,否则,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剩余*%在本项目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及售后服务中第*点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中的: 付款方式:每月**日之前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办理结算,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支付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的**%;待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供方允许需方有*个月的付款缓冲期(不计息),在此期间,供方不能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为由停止供货,否则,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剩余*%在本项目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以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每月**日之前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办理结算,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支付上月实际合格供货量的**%;待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法、有效、足够的税务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付款申请审批后支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供方允许需方有*个月的付款缓冲期(不计息),在此期间,供方不能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为由停止供货,否则,供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剩余*%在本项目完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我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省******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周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城**兵大道**号(*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彭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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